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广东港澳大湾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整体配置,支持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深圳、北京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的第一个试,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企业集团跨国资金的统一使用。
面向信用等级高的大型跨国公司企业集团,主要内容是统一本外币政策。
整合现有各类资金池,实现跨境公司企业集团内跨境本外币资金一体化管理。
二是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
适度调整外债和海外贷款额,在稳定经营理念的基础上提高跨境投资的自主性和资金利用效率。
三是进一步便于资金转移和使用。
主办企业国内资金所有者(子)账户汇款资金可直接进入人民币国内资金所有者(子)账户,国内资金所有者账户资金可直接转入会员企业所有账户进行相关业务。
四是实现一定金额内的意愿购买。
购买汇率收入的外汇资金可以存入国内资金主账户,用于对外支付。
五是加强事件后的监督。
加强统计监测,加强风险评估、异地检测和异地检测,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下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试点状况和政策效果,进一步完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框架,提高跨国贸易和投资融资便利化水平,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促进涉外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完了)